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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25日訊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滬市監閔處〔2022〕0號)顯示,上海綺貝服飾有限公司因生產、銷售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被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5363.54元。
經查,當事人上海綺貝服飾有限公司在2020年10月委托上海惠恩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下稱:惠恩國際貿易公司)生產了276件“男嬰童連身衣(款號2648060006)”,所有衣服標牌上的生產商為上海綺貝服飾有限公司,同時上海綺貝服飾有限公司支付每件含稅價格69.1元給惠恩國際貿易公司。2020年11月,上述衣服交貨至上海綺貝服飾有限公司。至案發,總計銷售出265件衣服,平均單價為37.11元每件,其余11件中9件用于抽檢,2件存放于當事人的倉庫。
2021年10月15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對唯品會(肇慶)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銷售的上海綺貝服飾有限公司生產的男嬰童連身衣(款號2648060006)(型號規格:80/48)予以抽檢,同年11月29日,該檢測機構出具編號為1的檢測報告,其中纖維含量項目不符合GB/T29862-2013標準以及PH值項目不符合GB31701-2015標準,判定為該批商品不合格。截至案發,當事人共銷售出去不合格男嬰童連身衣(款號2648060006)(型號規格:80/48)265件,貨值金額10242.36元,無違法所得。
當事人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男嬰童連身衣(款號2648060006)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nono童裝和態度童裝、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產品。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的規定,構成了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服飾的違法行為。
當事人生產不合格服裝并銷售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同時考慮到當事人在案發后能積極配合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開展調查,并如實提供相應的資料和情況說明,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從輕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生產不合格服飾,并決定給予當事人處罰如下:
一、沒收不合格男嬰童連身衣(款號2648060006)2件;二、罰款人民幣壹萬伍仟叁佰陸拾叁元伍角肆分(15363.54)。
森馬服飾(002563.SZ)2021年年報顯示,上海綺貝服飾有限公司為森馬服飾全資子公司。森馬服飾創建于2002年,是一家以虛擬經營為特色,以休閑服飾、兒童服飾為主導產品的企業集團,旗下擁有以森馬品牌為代表的成人休閑服飾和以巴拉巴拉品牌為代表的兒童服飾兩大品牌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