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富進兒童羽絨服
近日,“2歲女童被抱17樓扔下,兇手疑似未成年”一事在網上引發關注,那么事情經過究竟是怎樣呢?
5月30日,有媒體報道,江西九江,一名母親發視頻稱,自己剛滿兩歲的女兒在小區樓下玩耍時,被一名疑似14周歲的女孩抱到小區17樓處扔下,目前,這名母親發視頻求助稱,自己只知道兇手已經被警方抓獲,是一名未成年人,至于兇手作案目的,警方還未透露。
據了解,事發在5月26日下午17時許,事發地點在小區的一樓處。事發前,兩歲女童還在姥姥的陪同下,在小區內玩耍九江市富進兒童羽絨服。之后,一名疑似14周歲的女孩趁家長不備時,將兩歲女童抱到小區17樓處扔下。
首先,對于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應當負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如果女孩作案時已經年滿14周歲且是故意的,那就肯定要承擔刑事責任。
其次,即便公安機關證實是故意的,最高也只能判處無期徒刑,刑法規定連死緩都不可以。刑法第49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這里需要強調一點,是作案時未滿十八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