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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被擔保人名稱:全資子公司深圳市中諾通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諾通訊”)、全資子公司福建福日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日實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福建福日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全資孫公司廣東以諾通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以諾”)繼續為中諾通訊向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為6億元人民幣(以下“萬元”、“億元”均指人民幣);公司繼續為福日實業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為5,500萬元。
上市公司累計為中諾通訊提供的擔保余額為10.54億元,累計為福日實業提供的擔保余額為44,287.30萬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指公司財務報表并表范圍內之全資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提供的擔保總額為51.42億元,擔保余額為23.52億元,分別占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凈資產(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的218.90%、100.13%。
●特別風險提示:截止2023年6月30日,被擔保人中諾通訊及福日實業資產負債率超過70%,敬請投資者關注擔保風險。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2023年第一次臨時會議,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及全資孫公司廣東以諾通訊有限公司繼續為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市中諾通訊有限公司向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請敞口金額為6億元人民幣的綜合授信額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的議案》及《關于公司繼續為全資子公司福建福日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申請敞口金額為5,000萬元人民幣的綜合授信額度提供5,500萬元人民幣連帶責任擔保的議案》。
因業務發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廣東以諾繼續為中諾通訊向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不超過6億元,授信期限一年;公司繼續為福日實業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為5,500萬元,授信期限兩年,具體擔保期限以公司及廣東以諾與上述兩家銀行簽訂的相關擔保合同約定為準。同時授權公司董事長楊韜先生、廣東以諾法定代表人劉蒼松先生全權代表本公司簽署與之有關的各項法律文件。
以上擔保額度在2022年12月28日召開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授權公司董事會審批2023年度為所屬公司提供不超過78.15億元人民幣擔保額度的議案》中規定的公司對中諾通訊提供30億元、對福日實業提供10.45億元擔保范圍內,無須另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注冊地址:深圳市龍華區民治街道北站社區匯隆商務中心2號樓3701(在深圳市龍華區大浪街道新石社區新百麗工業園6號1層-5層設有經營場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經營范圍:移動通信終端設備軟件硬件、手機及周邊配件、計算機及配套設備、電子產品、電子設備、電子元器件、微電子器件、通訊器材、智能控制系統產品、智能穿戴設備、家電控制設備及配件、傳輸設備、數據通信設備、寬帶多媒體設備、電源的技術開發、生產與銷售;貨物和技術進出口業務祥銳批發零售童裝。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中諾通訊100%股權。中諾通訊信用狀況良好,無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項。中諾通訊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財務指標如下:
經營范圍:電視機,顯示器,電子計算機及配件,通訊設備,電子產品及電子器件,電視機配件,家用電器的制造、銷售、維修;光學儀器、電器機械及器材的銷售與維修;節能環保產品、光伏設備,光電材料、器件及應用產品,移動通信終端(含手提電話)研發、制造、銷售;節能環保技術與產品的研究開發、推廣及咨詢服務;節能環保工程設計、施工;新能源技術研發;應用軟件、化工材料(不含易制毒化學品)、建筑材料、鋼鐵及其制品(含不銹鋼推車、不銹鋼床)、金屬材料、珠寶首飾、紡織品、化妝品、工藝美術品、化學原料(不含易制毒化學品)、礦產品、煤炭、焦炭、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燃料油、柴油(不含危險化學品)、醫療器械、機械設備、儀器儀表、五金交電、電線電纜、橡膠(含乳膠)及其制品、塑料制品、玻璃儀器、皮革制品、玩具、服裝及鞋帽、鐘表及配件、家具的批發、零售;汽車的銷售;廢舊物資回收(不含危險品);對外貿易。苯、甲苯、鄰二甲苯、對二甲苯、甲醇無儲存場所經營(票據批發)。(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福日實業100%股權。福日實業信用狀況良好,無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項。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財務指標如下:
本次公司及廣東以諾為中諾通訊及公司為福日實業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事項的相關擔保協議尚未簽署,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將由公司、廣東以諾與銀行共同協商確定,具體內容以最終簽訂的協議為準。
本次公司及廣東以諾為中諾通訊及公司為福日實業提供擔保系為支持其業務發展及融資需求。中諾通訊主營業務為手機及其他智能終端產品的ODM、OEM業務,福日實業主營業務為貿易類業務,主要與央企、地方國企及上市公司開展合作,通過投標、戰略合作等方式與客戶達成交易。上述兩家子公司流動性資金需求較大。
中諾通訊及福日實業經營情況穩定,具備債務償還能力。因此董事會認為以上擔保事項風險可控,公平合理,未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關規定。
以上擔保事項已經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2023年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表決情況均為9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之全資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為51.42億元,擔保余額為23.52億元;公司對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總額為51.42億元,擔保余額為23.52億元, 分別占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凈資產(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的218.90%、100.13%,除對子公司提供擔保外,無對外擔保,無逾期擔保。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福建福日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2023年第一次臨時會議通知于2023年9月22日以電話、郵件、書面等方式送達,并于2023年9月28日在福州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楊韜先生召集,會議應到董事9名,實到董事9名。本次會議的召集及召開符合《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一)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及全資孫公司廣東以諾通訊有限公司繼續為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市中諾通訊有限公司向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請敞口金額為6億元人民幣的綜合授信額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的議案》。(9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
同意公司及廣東以諾通訊有限公司繼續為深圳市中諾通訊有限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不超過6億元,授信期限一年,具體擔保期限以簽訂的相關保證合同約定為準。同時授權公司董事長楊韜先生、廣東以諾通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蒼松先生全權代表本公司簽署與之有關的各項法律文件。
(二)審議通過《關于公司繼續為全資子公司福建福日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申請敞口金額為5,000萬元人民幣的綜合授信額度提供5,500萬元人民幣連帶責任擔保的議案》。(9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
同意公司繼續為福建福日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為5,500萬元人民幣,授信期限兩年,具體擔保期限以簽訂的相關保證合同約定為準。同時,授權公司董事長楊韜先生全權代表本公司簽署與之有關的各項法律性文件。
本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福日電子關于繼續為全資子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3-066)。
本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福建福日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新媒體登記監控制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