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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龍華區民治中學教育集團】是深圳市龍華區首個公辦教育集團,集團下屬三個校區和三所幼兒園一一龍華區民治中學教育集團小學部、龍華區民治中學教育集團初中部、龍華區民治中學教育集團民新學校、幸福楓景幼兒園、梅隴鎮幼兒園、綠景公館幼兒園,班級總額為140個,學生人數7000人,總占地面積8萬平方米,地處深圳北高鐵站商務中心區。
民治中學教育集團初中部創辦于2006年9月,校區占地約32000平方米,建筑面積約38000平方米。現有51個教學班,學生2166人,教師196人。
民治中學教育集團小學部創辦于2014年9月,校園占地面積27500平方米,建筑面積19192平方米。現有50個教學班,學生2477人,教師137人。
民新學校創辦于2020年9月,校園占地面積21166.12平方米,建筑面積44516平方米。現有一年級8個班,學生392人,教師25人。
幸福楓景幼兒園園內占地面積4300平方米,建筑面積3300平方米,幼兒園開設18個班,幼兒總數652人,教職工85人。
梅隴鎮幼兒園占地面積3605平方米,建筑面積3171.23平方米,幼兒園開設17個班,幼兒總數600人,教職工78人。
綠景公館幼兒園占地面積2100平方米,建筑面積2031平方米樂山中心城童裝批發,幼兒園開設12個班級,幼兒總數443人,教職工57人。
集團高級職稱58人(含1名正高級),中級職稱158人;特級教師1人,區級以上名師(學科帶頭人)7人;本科及以上學歷279人(碩士93人)。區級名師工作室2個,龍華區三名工程及后備干部21人。
深圳市龍華區民治中學教育集團以“成就開放胸襟和思維的未來人才”為育人目標,以“卓然獨立,越而勝己”為價值追求。構建突出關鍵能力的學科課程體系,突出核心品格的德育課程體系,突顯校區特色的品牌課程;開展“四節”(詩歌節、音樂節、體育節、社團科技節)“四禮”(入學禮、青春禮、畢業禮、散學禮)活動,形成“開放、精品、特色、創新”的深圳模式教育集團。有陶藝社團、鼓之韻社團、麒麟社團、快樂動漫空間、吉他社團、跆拳道社團、中國舞社團、街舞社團等35個社團。先后獲評全國青少年文明禮儀教育示范基地、中國教育學會“十二五”科研規劃重點課題實驗基地、中國童話節藝術教育特色示范學校、廣東省健康促進示范學校、廣東省安全文明學校、第五屆深圳教育改革創新年度集團化辦學典范學校、深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深圳市創客實踐基地、深圳市安全文明校園、深圳市書香校園、深圳市德育績效示范學校、深圳市綠色學校、深圳市平安校園。
莫懷榮,深圳市龍華區民治中學教育集團黨委書記、校長,全國優秀校長“高研班”學員,國家級骨干教師,特級語文教師,龍華區“未來教育家之航標工程”成員,龍華區名校長。曾任廣西欽州市教育系統黨委書記、教育局長,廣西21世紀園丁工程百名教育專家。
懷著對教育的熱忱之心,致力于在開放包容,充滿希望的龍華區,凝聚一群富有教育理想的教師,共同專注于教育、專注于辦學、專注于探索,營造教師與學生生命成長的精神家園,為學校、教師、學生賦能。 彭智勇,深圳市民治中學教育集團黨委副書記、紀檢書記、集團副校長、初中部校長。北京師范大學教育管理本科,1993年7月參加教育工作,連續3年任班主任,并于1996年7月獲得寶安區優秀班主任,先后任教過語文、美術、科學、品德與社會、音樂、書法等學科。1996年7月開始先后任學校少先隊大隊輔導員、德育處副主任、主任、家長學校教導主任,2004年8月起任高峰學校副校長(時名為龍華二小),先后主管學校德育、教學工作。從事學校德育、體藝、安全管理工作16年,主管學校教學工作9年,經歷過小學、九年一貫制、初中等三種學制學校,有豐富的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經驗,獲得心理健康教育B證。工作上喜歡開拓創新,務實求真,善于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力求營造快樂校園生活,強調對學生綜合評價,努力探索真正的素質教育。有多年的深港姊妹學校交流工作經驗,能說流利的粵語。本人曾獲得寶安區優秀教師、寶安區師德師風先進個人、寶安區家長學校先進個人、龍華區先進教育工作者,是教育部全國第38屆初中骨干校長培訓班學員、寶安區首屆教育干部赴美國教育研修班學員、深圳市第八期中學校長提高班學員。
●收費依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深府【2016】91號),對我市義務教育(含民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和練習本,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
●收費依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深府【2016】91號),對我市義務教育(含民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和練習本,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
1.資助申請條件: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并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1)孤兒,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邊緣)家庭學生,或者持《特困職工證》家庭學生,或者原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或特困供養學生(含困境兒童),或者殘疾學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警等優撫對象,或學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貧家庭,或學校學生資助領導小組認定事實上家庭特別困難學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且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
2.資助申請流程:學生申請、班主任簽字 、學校資助領導小組評審、校長簽字后,名單錄入全國資助系統,全國學生資助系統完成二次審核,校內公示,主管局審批,報備財政部門 ,財政部門撥款,由學校發給學生家長。
3.資助申請材料:(1)深圳市義務教育學校國家資助申請表(由學校統一提供);(2)戶口簿(復印戶口簿家長頁、學生名字頁)(3)監護人(家長)身份證(驗原件,交復印件,下同;(4)①城鎮、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件(含臨時救濟證、低保邊緣證等)或加蓋發放機關印章的上述復印件(原件);②學生本人的殘疾證;③原建檔立卡記錄簿或扶貧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④特困供養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軍人等優撫對象提供相關證件或證明;⑥特困職工證;⑦學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診斷相關材料;⑧困境兒童相關材料;⑨其他類別的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材料。交其中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