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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的服裝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被北京市門頭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并責令停產停業。
其中,行政處罰決定書(京門市監處罰〔2022〕733號)顯示,在門頭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的監督抽查中,北京永興奧特萊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男裝休閑長褲產品,經抽樣檢驗,纖維含量不符合FZ/T 81007-2012《單、夾服裝》標準,檢驗結果為不合格。經調查核實,該公司注冊地址與實際經營地址一致,為北京市門頭溝區雙峪路35號院五層1號。抽樣地點為北京永興奧特萊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該批次男裝休閑長褲進貨2件,1件銷售給抽檢單位,1件已退回至廠商,進貨價是125元/件,銷售價是249元/件,吊牌價是499元/件,貨值金額998元,違法所得124元。
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定,北京市門頭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598.8元;沒收違法所得:124元;責令停產停業。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7月4日。
行政處罰決定書(京門市監處罰〔2022〕734號)顯示,在門頭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的監督抽查中,北京永興奧特萊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男士羽絨服產品杭州精品童裝批發檔口客服,經抽樣檢驗,含絨量、絨子含量不符合GB/T 14272-2011《羽絨服裝》標準,檢驗結果為不合格。經調查核實,該公司注冊地址與實際經營地址一致,為北京市門頭溝區雙峪路35號院五層1號。抽樣地點為北京永興奧特萊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該批次男士羽絨服產品進貨2件,1件銷售給抽檢單位,1件已退回至廠商,進貨價是286.5元/件,銷售價是410元/件,吊牌價是819元/件。貨值金額1638元,違法所得123.5元。
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定,北京市門頭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982.8元;沒收違法所得:123.5元;責令停產停業。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7月4日。
行政處罰決定書(京門市監處罰〔2022〕735號)顯示,在門頭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的監督抽查中,北京永興奧特萊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羽絨服產品,經抽樣檢驗,充絨量、含絨量、絨子含量不符合GB/T 14272-2011《羽絨服裝》標準,檢驗結果為不合格。經調查核實,該公司注冊地址與實際經營地址一致,為北京市門頭溝區雙峪路35號院五層1號。抽樣地點為北京永興奧特萊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該批次羽絨服產品從鴻星爾克北京總代理進貨,共進貨3件,1件銷售,1件銷售給抽樣單位,1件備樣已退回。吊牌價、進貨價、銷售價均為799元/件,銷售1件產品通過扣點方式取得利潤,利潤為總金額的13%。貨值金額2397元,違法所得207.7元。
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定,北京市門頭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1438.2元;沒收違法所得:207.7元;責令停產停業。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7月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定: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